2003年3月~2005年6月,由南京博物院考古研究所和无锡市锡山区文物管理委员组成考古队,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鸿山镇东部的越国贵族墓地进行发掘。此次共发掘战国时期的越国贵族墓葬7座,其中特大型墓葬邱承墩出土原始瓷器、陶器、玉器、琉璃器等多达1098件。鸿山越国贵族墓是继绍兴印山越国大墓之后最重要的考古发现,填补了战国时期越国考古资料的重要缺环。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的简报,于发掘次年即2006年第1期的《文物》刊出,及时报道了这批重要的越国考古资料。在发掘工作结束后的两年后,《鸿山越墓发掘报告》(以下简称《鸿山》)大型考古报告,2007年9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又向学术界公布了完整的考古资料。
《鸿山》报告奉献给读者的,不仅仅是发掘资料的详细介绍,而且为全面、系统进行越国埋葬制度、礼乐制度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和研究方向,尤为可贵的是给予研究越国历史和考古者更多的启迪。
以往由于越国考古资料的匮乏,对于越国墓葬的研究仅能简单区分为越王墓、贵族墓和平民墓三类。鸿山墓地的发掘,第一次将越国贵族墓进行了等级的划分。根据墓葬的封土规模、墓葬结构,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个等级;而根据随葬器物的种类、质地和组合关系,7座墓葬可进一步分为五个等级,加上印山越王陵,越国贵族墓葬至少分成六个等级。这对于越国贵族墓葬的重新认识和重新划分,提供了翔实而可靠的研究基础。以鸿山越国贵族墓葬的等级划分,来检验浙江以往的发掘资料,如1990年、1999年两次发掘的杭州市郊半山石塘战国越国贵族墓地(共发现墓葬20座),必将对整理和研究工作带来重要的收获。
《鸿山》报告揭示,鸿山越国贵族墓地中,墓葬与墓葬之间既有一定的分布规律,又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而根据其严格的墓葬等级,表明了在越国贵族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首次揭示了战国时期越国的社会性质。《国语·越语上》记越王句践“栖于会稽之上”时号令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从中透露出灭吴前越国的社会分化并不严重,社会性质可能有所不同。结合典籍文献,由贵族墓葬等级制度的区分研究,来进一步推断当时的社会形态,无疑是先秦考古研究的不二法门。
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的器物中,大量的原始瓷器最为引人注目。据《鸿山》统计,仅邱承墩一墓中,随葬原始瓷器共581件,主要为礼器和乐器。礼器共计441件,器类既有中原系统的盖鼎、盖豆、壶等,亦有越系统的盆形鼎、甗形鼎、冰酒器、温酒器,以及罐、罍、鉴、匜、盆、盘、盉等,造型大多仿青铜器。乐器共计140件,器类有中原系统的钟、镈、磬,亦有越系统的錞于、句鑃、丁宁、铎、铃,以及鼓座、缶等,除磬外,均仿青铜器。
类似的原始瓷仿青铜礼、乐器,浙江省的杭、嘉、湖、绍地区皆有发现,或考古发掘出土,或流散文物征集所得,长兴鼻子山、海盐黄家山的随葬品可算大宗,但如鸿山越国墓地如此大量、系统、成组的集中发现,却是破天荒第一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鸿山》认为其中部分造型规整,胎色泛白,釉色泛青泛绿,胎釉结合极好的产品,不应称为“原始青瓷器”,首次将这类原始瓷制品称之为“青瓷器”。这类产品烧成温度极高,据《鸿山》附录二《无锡鸿山越墓出土青瓷的分析研究》,经测试,邱承墩、老虎墩所出器物烧成温度已达1290℃,胎体中出现了具有瓷器或原始瓷器特征的莫来石和方石英。
虽然附录二的研究结论仍然是“因此这些青瓷还应该更倾向属于原始瓷器的范畴”,但《鸿山》报告指出:“判断是否为青瓷或原始青瓷的标准本是一个理化标准,当对某一件瓷器进行理化测试时,符合这一标准的即成熟青瓷,而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即原始青瓷。然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理化标准转换成了时代标准:即汉代以前的青瓷,皆称之为原始青瓷;而汉代以后的青瓷皆称之为成熟青瓷或青瓷,这一概念的转换显然是极不科学的。”报告虽未继续展开讨论,但作者的看法有其一定的道理,值得重视。我们知道,过去陶瓷学界一直将东汉时期上虞小仙坛的越窑产品视为成熟青瓷的标志,但早于东汉时期的瓷器如何界定,仍然是有待探索的课题。
从浙江出土的原始瓷器来看,西周晚期已有质量较好的产品,如德清皇坟堆出土的原始瓷尊、卣;春秋战国时期烧造的产品质量更是上乘,如2007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德清火烧山、亭子山发掘的原始瓷窑址,产品内涵丰富,胎釉结合紧密,烧造温度高,特别是亭子山窑址出土的原始瓷产品,许多器类皆见于鸿山越国墓葬,质量甚至比其更好,与成熟青瓷相比只差一步之遥。西汉时期的所谓“釉陶器”、“青釉器”,质量更是无法与之相比。可见过去将其以“原始”冠名似乎欠妥。再者,“陶”与“瓷”的关系仍值得推敲,从浙江的考古材料来看,从商周到东汉,两者都有其各自清晰的发展脉络,“瓷”未必一定是由“陶”演变而成。鸿山贵族墓葬出土的原始瓷器,以及报告作者“青瓷器”的定名提出,给我们开拓了研究的新视野。
标准的越国玉器,一直是越国考古的软肋,虽然绍兴县文保所近年征集到一些越国玉器,制作精美,但毕竟不是发掘品。绍兴坡塘306号春秋墓随葬的玉器,亦未必一定是越国玉器。印山越国大墓出土的玉器,数量有限,且是玉石质,不能说明问题。至于杭州半山石塘越国贵族墓,虽然出土玉石器多达112件,其中有制作考究的水晶杯,雕刻精细的玉剑鞘等,但其大部分材质仍属于玉石质,经鉴定其类别为软玉、地开石、伊利石、叶蜡石、滑石和绿泥石等,并不能反映出越国玉器的全貌和真正特色。
鸿山越国贵族墓地中,邱承墩出土玉器共38件,只有3件为石质。其中葬玉有覆面、带钩和石壁;佩玉有龙形璜、龙凤璜、云纹璜、双龙首璜、龙首璜加觿组成的“五璜佩”,以及双龙佩和环形、壁形、削形、韘形、管形、动物造型的佩饰。这些玉器量虽不多,但制作精美,造型奇特,富有越民族特色,代表了越国玉器的最高制作水平,对了解越国的琢玉工艺及鉴定有关文物部门的收藏品,颇有帮助。
附带指出,鸿山越国贵族墓出土有10件镶嵌琉璃珠、1件琉璃璜、4件琉璃釉盘蛇玲珑球形陶器。其中玲珑球球形中空,球身由8条盘成圆圈状的蛇组成,一蛇的口衔另一蛇尾、身,蛇身盘成圆圈状,形成玲珑球,蛇头和蛇身饰点状的蓝色琉璃釉,并以红彩相间,尤为别致。以蛇为主要装饰是越民族的一大特色,而盘蛇玲珑球形陶器上琉璃釉的使用及随葬的琉璃珠,说明越国自身已能生产琉璃器。联系到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越王句践剑,剑格上就嵌有蓝色琉璃,以及杭州半山石塘战国墓出土有琉璃器(如蜻蜓眼挂件、六棱形挂饰),我们有理由相信,越国的琉璃制品,并非舶来品。至于其制作地点和生产规模,尚有待于今后的考古发现。
鸿山贵族墓地近百座土墩均为长方形或覆斗状长方形,已发掘的7座墓葬的形制皆为东西向、长方形或长条形,大型墓的底部用垫木,特大型墓中墓室用木板相隔并有壁龛等特征,与宁镇地区贵族墓的形制相去较远,而与印山越国大墓和绍兴、安吉、长兴、海盐、苏州等地的越国贵族墓葬无异。《鸿山》指出,“鸿山贵族墓地的墓葬形制与浙江绍兴等地的越国贵族墓相同,应为越国贵族墓;随葬器物的质地、器形、器类等均明显带有越国特征,而随葬青瓷或硬陶的礼器、乐器和玉器,亦为越国贵族常见的随葬器物;以蛇作为器物装饰,表明鸿山墓地墓主的图腾崇拜与越相同。因此,鸿山一带应为一处重要的越国贵族墓地。”结论甚是。鸿山越国贵族墓地,实际上是苏州的外围墓地。《左传·哀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73年):“冬十一月丁卯,越灭吴。”灭吴后,吴地尽归越所有。作为吴国首都的苏州,开始成为越国的重要据点。因此,苏州外围存在越国贵族墓地,是毋庸置疑的。
《鸿山》将鸿山贵族墓地年代定为公元前473年~前468年,即越灭吴之后最强盛的越王句践时代,似乎偏早。从浙江省的考古资料来看,从土墩墓的分期到随葬器物的组合,都难以将其提到战国早期。此外,《鸿山》附录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碳十四年代测定报告》公布的5个送检标本年代测定数据中,4个为公元年前256年~前370年,1个为公元前497年。除去年代明显偏早的后者外,大致皆在战国中期或偏晚。虽然14C数据并非是绝对定论,但仍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史籍记载,越灭吴后,句践引兵北上,大会诸侯于徐州,一度把国都迁到瑯琊,到战国中晚期州句之子越王翳才迁都于吴即苏州。据《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索隐引《竹书纪年》:“(翳)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诸咎弑其君翳,十月粤(越)杀诸咎粤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从这些记载来看,此时苏州已成为越国的中心。越王翳卒年为公元前376年,与14C的测年数据比较接近。从墓葬布局和规模之大来看,鸿山越国贵族墓地置于战国中期即越王翳时代或稍后,似乎更为合理。至于邱承墩的墓主人是否属大夫一级,抑或更高,尚有待于研究。这里只是提出个人的看法,抛砖引玉,供发掘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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