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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窑”论证的基本标准
作者:王学武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18 11:02:54  文章录入:paulee  责任编辑:牧之

 

  目前,关于“柴窑”业界说法不一,研究学者比较公认的“柴窑”最早记载,是明初曹昭的《格古要论》。即:柴窑出北地。世传柴世宗时烧者,故谓之柴窑。天青色;滋润细媚;有细纹;多足粗黄土。近世少见。鉴于此,我们研究认为论证柴窑的基本条件应该是以下数点:

 

明如镜瓷片标本


声如磬瓷碗标本


树叶形残瓷标本


 

  一、应该符合明初曹昭《格古要论》论述的七条:


  1.必须“出”自符合古代“北地”的实名郡县地域。如:北地(郡)华原(县)内的,且在柴荣的“后周”国境内,并有历史记载,能烧制一流瓷器技艺的窑场。


  2.必须是五代末“柴世宗时烧者”的最好瓷器;且延续不久就逐渐绝迹了。


  3.必须是“天青色”。由于是初创试烧,技术难控,有的天青色较淡,有的天青色较浓;但都有“绿中闪蓝”的基本颜色。即古人不易形容比喻的所谓“色异”。与传统“青瓷”的绿色是有明显区别的。


  4.必须有“滋润细媚”的效果。即釉水妩媚动人的滋润,是玻璃质感较强的透明釉(不是乳浊釉),故有“明如镜”之称;尤其好的瓷器一定不开片(谁家的镜子开满裂纹呢?)。


  5.有的高档产品“有细纹”装饰。即有划、印等细小工艺纹饰,是古人所谓的“制精”工艺。而不应该解释为“有细的开裂纹饰”。


  6.支烧工艺符合“多足粗黄土”的表述特征。即区别于“芝麻钉”、“多点垫烧”、“紫口铁足”、“覆烧和圈饼垫”的支烧工艺。


  7.在明初就“近世少见”。非常稀有才“片柴值千金”,“片同金翠”。一定不是大江南北广布的“类似”柴窑瓷器。

 


  二、要符合明清文献记载的补充论述:


  (“青如天”与“天青色”基本是一回事。前已注释,不再说明。)


  8.“薄如纸”:小器物如杯、盏、碟、盂之类的,器壁应该“薄如纸”、且工艺一次拉坯成型。大器物的器壁适当厚些。(“明如镜”与“滋润细媚”基本是一回事。前已注释,不再说明。)


  9.“声如磬”。烧制窑温在1280~1310度间,指碗类如“钟型”器,其声音才可敲击如“磬”,清脆响亮悠长。而在1200度以下的有“裂纹釉”瓷器,一般胎较厚,很难“声如磬”。


  10.“诸窑之冠”。必须在当时全国诸窑之中,具有比较领先的科学技术和一流制瓷水平。

 


  三、要符合考古学窑址发掘相对应的实物标本:


  11.出土实物证明:是当时极为稀有且可塑性极好的瓷坩土“白胎”烧制而成,烧制窑炉使用的应该是长还原焰的木材,否则是烧不出“天青釉色”的。比如在五代时期的越窑,用“灰胎+青釉”是烧不出天青釉色的,邢窑“白胎+白釉”也烧不出天青釉色,只有北地华原本土的“白胎+青釉”才能创烧出天青釉色。


  12.出土实物证明:器型多仿金银器。符合柴荣既喜欢金银器彰显皇家气派,又不奢侈“以泥代金”的节约风格。目前看来,当时北地生产的“白胎”柔韧性、透光性都较好,才能达到可以仿制金银器薄胎的要求。


  13.必须符合陈万里先生“文献记载要和窑址、实物相对应”的考古原则。即除了记载和天青色实物外,必须有五代窑址,有窑炉窑具、文化地层、考古报告。


  14.必须符合“以史证物,以物证史”的考古鉴定原则。相互对照,相互印证。


  我们应该按照故宫博物院瓷器专家耿宝昌先生“有唯物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用市场实践“以物证史”的辩证法来证明;运用传统方法加现代科技的方法:眼学、器物标型学、对比学、历史学、地理学、战争学、考古学、地层学、硅酸盐学、现代科学检测分析学(碳14、热释光等),多学科交融,立体化论证,当这些论“点”都指向同一个“五代末期”时,进而再“以史证物”反过来证明柴窑的存在及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解开千年之谜,最终证明柴窑。


  我们认为,目前在全国有文献记载、又流传有序的各大窑口已基本发掘,并通过各窑址考古报告证实,五代耀州窑址及天青釉瓷器最为符合《格古要论》等古文献记载描述。所以,只有柴窑才是我们千年寻觅的瓷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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